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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写民事上诉状时,有两个上诉人,是否写一个上诉状


发布时间:2012年8月31日 17时13分

      这是宋威律师在2012年8月31日递交某区法院上诉状时,实际中遇到的问题。宋威律师代理的沈阳市某区法院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中两个原审被告的代理人。在递交沈阳市某区人民法院上诉状时,法官及书记员都提出了,两个上诉人要写两个上诉状,不能写一个上诉状。因为,上诉人的上诉理由不同,上诉也不同,所以,上诉人有两个以上的,就得分别写上诉状。书记员就这个问题向庭长请求,回答说,两个上诉人写一个上诉状还是不行,要分别写。没有办法,宋威律师只好按法官要求一个上诉人写一个上诉状。另一个上诉人作为原审被告在上诉状中列明。这种情况,宋威律师执业以来,还是第一次遇到。那么,到底法院法官说法是否正确?
        对此,网友意见不一,有的说:“需要分一、二。 两个上诉人由大到小依次列举即可。”有的网友却说:“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可以上诉,双方或多方不服的可以分别提起上诉。即总公司和分公司都不服,可以分别提起上诉,不能写在一份上诉状上。但这是要分别交纳上诉费的。”还有的网友说:“如果一方当事人是两个以上,其在诉讼中实体上的权利义务完全一致,可以共同提交一份上诉状,只缴纳一份上诉费,否则,必须分别提交上诉状,分别缴纳上诉费。”那么,到底原审法院判决中作为同一方的当事人权利义务都是一样的,都想上诉,写一个上诉状是否就可以?宋律师查阅了法律规定,没有查到。
         宋威律师认为:只要权利与义务相同的原审被告或原审原告共同上诉的,写在同一份民事上诉状中并无不可。除非两个共同上诉人上诉的请求与事实理由不一样,应分别写上诉状外。一般情况下是可以写在一个上诉状中的。但是,法院要求代理律师怎么做,如果律师不去做,法院不接受上诉状,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儿。律师执业中遇到这样的问题,只能按法院法官的要求去办了。很是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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