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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一年内卖旧房买新房是否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2010年9月5日 21时19分
发布时间:2010-03-08 发布单位:沈阳市地方税务局http://www.sydsj.com/sydsww/76000464209969152/20100308/10794.html 根据《转发省地税局所转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沈地税发[2006]132号)规定,为鼓励个人换购住房,个人出售现住房后1年内按市场价格又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其出售住房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视其所购住房的价值可全部或部分予以免税。具体规定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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